在設立公司的時候涉及到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辦公地點的選擇。
在注冊公司的時候也需要一個注冊地址,而且這個地址一定是商業地址,不能放在自己的家里。
最近接到一個客戶咨詢,實際辦公地點和注冊地址不一致會不會有問題。

以上是某工商局對于公司注冊地址與實際辦公地址不一致情況的處罰規定
關于這個問題,西安辰宇財務工商服務部總結出如下經驗,供大家分享。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此外,《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還明確要求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個。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轄區內。根據上述規定,公司必須在其登記注冊的住所地址從事經營活動。
辦公地址與注冊公司地址不一致會導致哪些后果?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可能被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2、接受警告、限期辦理登記、責令停業整頓、扣繳營業執照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
3、如果涉及企業訴訟事項,對法人提起訴訟。
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法律文書的送達也將送達住所地。
隨意變更住所地可能導致無法收到法律文書而失去出庭答辯的機會。
為了避免上述法律風險,西安辰宇財務建議企業選擇如下應對策略:
1、變更工商登記,將公司注冊地址變更為經營所在地。
2、設立分公司,將經營場所地業務設立分公司
3、注冊地址應有文書信函收發聯絡人,簽發的文書信函能及時轉發至公司經營所在地。
以上內容就是西安辰宇財務工商部總結的關于公司注冊地址與實際辦公地址不一致的原因、會產生什么樣的后果等問題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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